关于2006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省国土厅文件)

各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统一安排,2006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将于2007年1月27、28日举行。为了做好江苏考区考试组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
江苏考区考试组织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具体工作委托江苏省土地估价协会承担。江苏考区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南京市。
二、考试报名
1、报考人员应携带报名表及国土资厅发〔2006〕129号文件规定的证件、资料(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到所在地的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办理报名手续。
2、各市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报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有关证件、资料。
3、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各市通过“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建立报考人员数据库,并于2006年11月30日前,将报考人员数据库、报考人员汇总表、报考人员报名表、参训人员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上报到江苏省土地估价协会。
4、报考人员需缴纳报名费每人每科65元人民币(共考5个科目,总费用需325元,其中包含上交全国土地估价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每人每科15元人民币考务费)。报名后不参加考试的,报名费一律不予退还。
三、考试科目、范围及参考资料
本次考试科目包括: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土地估价理论方法、土地估价实务基础、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土地估价相关知识五门,全部实行闭卷考试。各科考试范围见《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大纲(2006年)》。
考试参考资料由考生根据“关于推荐《2006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参考书目》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订购。
四、考前培训
省土地估价协会将于2007年1月举办考前培训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需要参加培训的报考人员,在土地估价师考试报名的同时一并报名。
其他详细事项,请登录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www.creva.org.cn)、江苏土地市场网(www.landjs.com)查阅有关文件。
    联系人:徐长法、黄锋进
    联系电话:025-83398575、83396796、86599773
   
    
 
 
 二ОО六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