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现房销售9月起试行

    据新华社济南8月24日电消息称,针对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苗头,山东省将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制度,并选择有条件的开发项目进行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同时,山东省还将严格按照“一房一价、明码标价”的要求,加强商品住房预售方案审核,预售报价过高、随意调价且不接受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导的商品住房项目,一律不得核发预售许可证。所有在售楼盘必须在销售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房源和价格,严厉打击捂盘囤房行为。
    报道称,随着房地产调控的深入,商品房交易量下降,山东省房地产市场中,部分开发企业销售回款迟缓,资金链趋于紧张。为此要求全面实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确保开发企业将预售资金用到相应项目上,防止资金挪用和抽逃。规定自今年9月1日起,凡不实行预售资金监管的商品住房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