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五条”细则发布 六大措施加码楼市调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根据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进一步完善现行住房限购措施;对执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等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的,要进行约谈和问责等。这是继2月20号,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新“国五条”之后,时隔8天,再度给楼市调控加码,被媒体和业界称为是国五条实施细则。
新的国五条实施细则,普遍感觉明显是针对当前房价上涨预期增强而采取的更加严厉的调控措施。包括6个方面:
一是,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
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实。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在今年一季度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向社会公布。对执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等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的,要进行约谈和问责。这一省长问责制,可谓力度巨大。
二是,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
所有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都列入限购范围;对外地人买房限制更严格,审查更严厉。购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签订的购房合同必须解除;对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在房贷方面,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不得向不符合信贷政策的借款人违规发放贷款。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对出售自有住房的,按转让所得征收20%个税。
此外,调控措施还包括:
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加强市场监管和预期管理。加快建立和完善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推进房地产税制改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