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出台新规 严禁银行转嫁房产评估费

近日,省物价局制定出台了《江苏省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与行为规范暂行办法》,严禁银行发放房贷时将房产评估费等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申请房贷,支付房产评估费,很多买房人以前可能对此都习以为常了。但实际上,这是银行在钻法律的空子。

市消协认为,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在个人购房信贷中靠挣取利差盈利,对抵押物进行评估是其降低风险的必要措施,抵押物评估费是信贷成本的一部分,理应由商业银行或公积金中心承担。但在现实中,商业银行常利用其强势地位,将约定条款作为通例,刻意回避承担评估费的原则条款,强制要求贷款申请人承担房产评估费。为此,今年6月份,南京还联合北京等17个城市消协共同呼吁,严禁银行向消费者转嫁房产评估费。

针对上述问题,新《办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开展贷款业务及其他服务的审查时,应依法承担尽职调查、押品评估等相关成本,不得强行指定金融消费者到相关机构或企业接受资信调查、抵押评估、公证、保险等服务,与相关机构或企业实现利益分成,将经营成本以费用形式转嫁给金融消费者。商业银行办理房屋抵押贷款业务时,应承担房屋他项权证登记的费用,不得转嫁给房屋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