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部分市县廉租房公租房并轨 经适房不会取消

新华报业网讯 住建部、财政部、发改委近日联合通知,要求从2014年起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记者昨日获悉,我省从去年四季度起已开始试点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扬州、金坛、太仓、泗洪三市一县成为试点城市。

2012年10月,金坛试点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政策。至12月初,已有133户家庭成为并轨政策的受益者。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处长曹云华说,租赁型房源量大,分布在不同区域,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后,可以优化租赁型房源的资源配置,住房困难群体可拥有更大的选择空间和自由度。

自2012年开始,我省廉租房与公租房在建设上并轨,至今共建设两类房源18.5万套。“明年起,这18.5万套房有望直接执行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政策,而之前的31万套中,如果已分配和入住的廉租房,只要不再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但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就可以就地转为公租房保障,按当地政策相应减少租金补贴即可实现转换。原有31万套房源中还有少部分未使用的房源,可以直接执行并轨新政。”曹云华说。

据悉,我省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后,将按照先保低保家庭、再保低收入家庭、然后保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思路进行保障。由于少数地区管理缺陷引发经适房“福利陷阱”诟病,曹云华表示,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后,经适房不会由此取消,现在,淮安等地率先展开经适房共有产权制度创新试点,明确家庭出资与政府政策支持量化后的产权份额,将来如果上市,其增值收益也按照各自的产权来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