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徐州、常州、南通、连云港、盐城、扬州市国土资源局:
为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为管理和调控土地市场提供客观公正的价格依据,根据《关于全面建立全省城镇地价季度动态监测与基准地价更新制度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07〕146号)和《江苏省城镇地价地价动态监测与基准地价更新技术规范》的要求,省厅组织对各地2013年度城镇地价动态监测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进行了验收,下列地区成果验收合格,予以公布。
附:2013年度城镇地价动态监测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第一批验收合格名单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2014年5月8日
2013年度城镇地价动态监测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第一批验收合格名单
序 号 |
省辖市 |
所辖县(市、区) |
1 |
南京市 |
南京市区、浦口区、六合区、江宁区、溧水区、高淳区 |
2 |
徐州市 |
徐州市区、贾汪区、丰县、沛县、铜山区、睢宁县、新沂市、邳州市 |
3 |
常州市 |
常州市区、溧阳市、金坛市 |
4 |
南通市 |
南通市区、通州区、海安县、如东县、启东市、如皋市、海门市 |
5 |
连云港市 |
连云港市区、赣榆县、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 |
6 |
盐城市 |
盐城市区、响水县、滨海县、阜宁县、射阳县、建湖县、东台市、大丰市 |
7 |
扬州市 |
扬州市区、江都区、宝应县、仪征市、高邮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