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城镇地价动态监测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第二批验收合格地区名单的通知

无锡、苏州、淮安、镇江、泰州、宿迁市国土资源局:

    为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为管理和调控土地市场提供客观公正的价格依据,根据《关于全面建立全省城镇地价季度动态监测与基准地价更新制度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07〕146号)和《江苏省城镇地价地价动态监测与基准地价更新技术规范》的要求,省厅组织对各地2013年度城镇地价动态监测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进行了验收,下列地区成果验收合格,予以公布。


    附:2013年度城镇地价动态监测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第二批验收合格名单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2014年5月8日















2013年度城镇地价动态监测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第二批验收合格名单


序 号

省辖市

所辖县(市、区)

1

无锡市

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

2

苏州市

苏州市区、常熟市、张家港市、昆山市、吴江区、太仓市、吴中区、相城区

3

淮安市

淮安市区、涟水县、洪泽县、盱眙县、金湖县

4

镇江市

镇江市区、丹阳市、扬中市、句容市

5

泰州市

泰州市区、兴化市、靖江市、泰兴市、姜堰区

6

宿迁市

宿迁市区、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